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预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重要制度。近年来,州纪委监委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州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抓“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督促州人民检察院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全体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分层次常态化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学习教育,全面深入解读“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准确把握规定内容,持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对“三个规定”的理解和适用,突出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确保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三个规定”学习到位、认识到位、执行到位,并率先垂范,带头记录报告,以实际行动传递敢于填报、积极填报的信号,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做到“逢问必录、应报尽报”。
抓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将落实“三个规定”与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过硬队伍等深度融合,与州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不定期联合开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按照《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要求,严格记录填录,对长期“零”报告的检察人员重点关注并开展谈话提醒,强化全体检察人员树牢“逢问必录”的意识。今年,共对2023年填报“三个规定”为零报告的11名检察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抓问题填报,净化办案环境。督促抓好“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月报告制度,扎实做好记录报告信息筛查和以案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移送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线索, 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追责问责不如实记录报告行为,切实从执行“三个规定”中强化案前监督。近三年来,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填报“三个规定”情况共198件。
下步,州纪委监委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州人民检察院以党组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为主体,常态化开展“三个规定”填报,并对填报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党组引领、上下协力、共同出击的执行合力,做实检察机关“逢问必录”工作。同时,利用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强化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马正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