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清风廉政 > 理论探索

纪检干部要做好四种“明白人”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5-11-09 11:44

“殷切希望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各项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新的时代背景和全国战略布局,为云南确定的新坐标、明确的新定位、赋予的新使命。也就是确立以“四个全面”为战略布局,以“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为新契机,以“五个着力”为主抓手,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实现“三个定位”战略目标。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了解中央对云南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做在遵纪守法、政治、监督执纪问责和建设小康社会上的明白人,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遵纪守法的明白人。首先,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党章、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做知法守法的带头人。其次,要严守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守党章,执行党章,当好群众的表率。要带头做到令行禁止,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一方面要严格约束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时时处处当表率、树标杆,做到挺得直腰杆,说得起硬话;另一方面要严格管好身边人,要做好与自己亲近的亲戚朋友的监管工作,告诫他们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进的不进,做到限手、限嘴、限脚。要时刻注意身边人的言行举止,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绝不能抹不开情面,听之任之,更不能包庇纵容,任其发展。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政治上要“保持一致而不另搞一套、维护团结而不拉帮结派、遵循程序而不我行我素、服从组织而不讨价还价、管好亲朋严防擅权干政”。要心有所畏,即便在当前正风肃纪、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之下,依然有人顶风违纪、铤而走险,究其根源,在于部分党员干部心中缺少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目无法纪、心无信仰,必然导致思想上的自由放任,久而久之,就会触碰底线。因此要打赢反腐倡廉的攻坚战、持久战,不仅要继续在治标上久久为功,更要从加强党性修养、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入手,在治本上不断努力;要言有所戒,纪检监察干部对自己讲过的话要负责任,要说实话、说真话,要言之有物、言之有理,不要说大话,更不能讲假话;要行有所止,坚守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做到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不能对上级政策搞选择性、变通性执行,甚至是附加性、欺骗性执行。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监督执纪问责的明白人。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的新要求、新部署,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依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回归本职、突出主业,在转职能中明确定位,在转方式中高效履职,在转作风中修身正己,坚守责任担当,强化执纪监督,锐意改革创新,改变以往“当急先锋总打前站、当老中医包治百病”的做法,正确处理好监督与管理、监督与再监督的关系。切实把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把力量重心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和巡视(巡查)工作等制度,依法依纪严惩腐败分子,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白人。现距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还有近六年的时间,我州目前与全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据目前现状,要切实找出适宜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等各个行业领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出发点,使之真正成为实实在在的落脚点,确保实现“四个全面”、“五个着力”、“三个定位”如期与全国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全州各族人民对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和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切实做好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的持续服务工作,实现文山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确保到2020年实现同全国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舒新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