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清风廉政 > 理论探索

富宁县:乡镇纪律审查践行“四种形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11-11 09:23

今年以来,富宁县各乡镇党委、纪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明晰责任清单,抓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认真实践“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强化教育监督,扎紧制度笼子,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强化纪律审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截至10月底,全县13个乡镇纪委自办案件14件处分14人,实现了自办案件全覆盖和零突破,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7万余元。

一、主要做法

(一)传导压力,落实“两个”责任。一是落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是保证。乡镇党委能总揽全局,把握方向,统筹安排,对重要案件的请示报告,能够及时研究,做出决定。在办案过程中能够排除干扰和阻力,并作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帮助,为尽快高质量完成办案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二是落实乡镇纪委监督责任是关键。乡镇纪委书记在监督执纪中靠前指挥,强化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乡镇纪委书记亲自抓案件查办工作,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配合抓。通过努力,13个乡镇摘掉了自办案件“空白”帽。

(二)突出重点,回归监督执纪主业以“三转”为切入点,紧盯扶贫领域和低保金、养老金等涉农资金发放和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今年,先后查处了阿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黄万荣利用职务便利,截留群众养老金、低保金及高龄补贴案;新华镇那平村委会沙漠村小组干部韦开贤拒绝移交集体资金案;那能乡那吉村原总支书记王世业向农户索取抗震安居房补助好处费案;谷拉乡那标村小组长罗主林未公开资金案;归朝镇龙绍村委会主任杨成安排低保名额优亲厚友案等。通过对“极少”数村干部查处,教育和管住身边的“绝大多数”基层党员干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成效明显。

(三)加强对乡镇纪律审查的督促和指导。今年全县乡镇党委换届,乡镇纪委人员变动大,业务不熟,办案水平不高的问题突现。为此县纪委出台了案件管理、乡案县审等制度,要求乡镇突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对腐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同时采取“以会代训”、“总承包”和领导“挂包帮”、以老带新、跟班学习等措施,切实加大对乡镇纪委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帮助乡镇拓宽案源、查找线索、执纪审查、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对新上岗的同志帮助其快速进入角色,把握办案的基本要求,助其拓宽办案思路,提高突破案件的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乡镇纪检干部业务素质良莠不齐。纪律审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操作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综合的业务素质十分重要。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实践“四种形态”对纪检干部业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今年乡镇纪委换届,大部分新上任纪检干部业务不全面,执纪能力偏弱,协调能力不强,知识更新不快,影响纪律审查工作的开展。

(二)“两个责任”落实有待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 “四种形态”中,无论是“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都需要乡镇党委确实担起主责。实践中,一些乡镇党委责任意识淡薄,责任落实不充分,将中心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都扔给纪委,致使乡镇纪委干部疲惫不堪,存在主体责任落实力度层层递减、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大等现象。

(三)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滞后。目前乡镇无谈话室,纪律审查硬件环境差。在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适应的配套制度,致使“四种形态”没能完全贯穿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在纪律审查各个环节还未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四种形态”从理念变为现实,还需不断完善纪律审查制度机制、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 

三、对策建议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乡镇在落实从严治党和践行“四种形态”工作中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狠抓落实:

(一)压实 “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传导压力,力促乡镇党委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主动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乡镇纪委要进一步深化”三转”,回归主业主责,把职能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把精力和工作重点转到“教育预防”和“盯违纪”上,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党的六大纪律的方方面面,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二)以“四种形态”为尺,践行执纪方式新转变。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

(三)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落实纪律审查软硬件环境。尽快建设乡镇纪委谈话室,配套纪律审查器材,确保纪律审查工作有软硬件支持,纪律审查工作设施完善齐全。二是加强管理。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力度,打牢愿担当的思想基础,增强敢担当的硬气和底气。三是加强培养培训。围绕落实“四种形态”的能力需求,有针对性地通过跟班学习、以会代训、组织集中培训等方式拓宽学习培训渠道,多种形式培养干部提高整体素质。四是加强研讨交流。组织不同范围和层次的研讨会、交流会,推动互相学习借鉴,共享实践证明有效的新制度、新方法,提高队伍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富宁县纪委案管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