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中作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了特别说明。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明确规定了党员干部必须严守1个不做、2个不得、6个禁止、 6个不准、 7个不能 、8个不允许,用以约束党员。同时,习总书记又明确提出了“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
针对习总书记提出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和现象,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增强观念。一是增强党的观念。党员要增强同党的亲和感和向心力,自觉地把自己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同心同德、一心一意的精神来约束和激励自己。二是增强党员观念。党员要时时处处不忘自己是一名党员,要经常想想自己“入党是为了什么,向党承诺过什么,为党干什么,身后给党留什么”的问题,不要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思想觉悟要高,奉献精神要强,各方面表现要好,使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到:党员在哪里,哪里就有党的旗帜;党员在哪里,哪里就有学习的榜样。三是增强事业观念。在工作上勤政敬业、争创一流,以一往无前的决心、大胆探索的勇气、只争朝夕的精神,竭尽全力把本职工作做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是增强群众观念。作为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要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身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真正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基层,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一心一意为群众谋利益。五是增强自律观念。党员要增强改造自己的自觉性,在创业实践中不断丰富自己、充实自己,自觉克服缺点与不足,严格按照工作阶级先锋队的优良品质来改造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参加党内生活,自觉置身于党组织的严格管理和群众监督之下,时时处处想到“我是一名党员”,增强对党的归属感;六是增强形象观念。判断一个党员是不是具有好形象,就是看其能否在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只有从自己身边事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坚定信念、勤奋学习、开拓创新、维护团结、艰苦奋斗、廉洁自律上起好表率作用,才能树立良好形象,做一名合格党员。(项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