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山州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从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到制定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聘请特约监察员、开展“小巡察”调研监督,用钢的制度保障监督权力,用铁的纪律扎紧权力笼子。
制定干部监督办法,推动内部监督系统化。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用铁规管住“自己人”,使干部履职用权更加有章法、受约束、够干净。综合运用开展明察暗访、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约谈警示、建立完善廉政档案、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卡和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办案纪律情况回访监督卡及其他需要采取的监督方式开展监督工作。每个月对州纪委监委机关、州委巡察机构不少于1次明察暗访,每个季度对州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州属事业单位、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不少于1次明察暗访,每半年对县(市)纪委监委不少于1次明察暗访,检查执行纪律的情况。今年以来,州纪委监委共开展监督检查4次,全州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5人,其中通报批评3人、谈话提醒4人、批评教育1人、诫勉问责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
聘请特约监察员,实现外部监督规范化。研究制定了《文山州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从特约监察员的人员组成、聘请条件、换届、解聘到特约监察员的职责权利义务、履职保障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着力发挥特约监察员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向州人大办、州政协办、州委组织部等单位发出推荐人选的函,并认真考察,确定了20名人选作为文山州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其中,州人大代表9名,州政协委员6名,州党代表4名,无代表委员身份1名。同时,制定完成《文山州特约监察员2020年工作要点》及相关配套措施、实施方案,年内按照既定的工作要点,积极为特约监察员搭建形式多样的活动平台,逐步开展特约监察员活动。
开展“小巡察”调研监督,确保上级监督常态化。该州积极探索上级纪委监委以“小巡察”方式对下级纪委监委工作和班子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监督,围绕县(市)纪委监委近年来履职尽责情况和干部职工意见建议,查找县(市)纪委监委在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今年内计划对2个县(市)纪委监委开展两轮巡察工作,巡察组成员从州、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抽调人员组成,通过对县(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室(部)、派驻机构、乡镇纪委负责人、部分干部职工代表开展个别谈话,走访相关部门,广泛收集县(市)纪委监委工作、队伍建设、纪律作风以及内部监督方式方法的建议意见、存在问题等。
“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巡察业务水平、发现问题能力,‘搭车’参加九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培训,9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为期一周的培训之后,将到县(市)纪委监委开展为期15天的‘小巡察’工作。”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戚晶晶 赵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