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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8名州委常委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2-04 18:24

连日来,文山州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检”工作。此次考核延续多年的惯例,由8名州委常委带队并从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15个检查考核组,对全州8个县(市)、71个州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州管领导班子、州管干部年度工作进行集中检查考核。

此次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实地核查、反馈意见等程序,重点检查考核各级党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的情况。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各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

为督促各单位把检查考核做在平时,做出实效,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采取平时检查考核与年度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平时检查考核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收集被考核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将平时检查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定内容。年度检查是在州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采取集中检查考核和主管部门检查考核等方式进行。

检查考核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并强化成果运用,将检查考核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坚持压力传导,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县(市)和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县(市)和部门(单位)要向州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州纪委、州委组织部领导代表州委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落实。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进行问责。(李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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