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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严肃监督 保障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4-28 20:10

日前,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作为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力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开展督察工作。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及边督边改中,该州重点对搞“紧急停产”“一律关停”“先停再说”“暗示停产”等“一刀切”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以检修、休整为由“集中停产”等敷衍应对做法的;提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相关材料,存在伪造文件、编造数据等虚假行为的;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决策不科学,政策不配套,不分类指导,不实事求是,造成矛盾和问题的;督察期间及边督边改中弄虚作假,上报虚假整改情况、虚假问责追责情况和数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该州纪委监委建立责任追究情况每周一、周四报送制度,由各县(市)纪委监委和州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统计汇总本县(市)本部门(单位)责任追究情况和有关数据,及时报送至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实行立项专办,专门登记建档,实行优先办理,及时作出结论,严肃进行处理。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州纪委监委直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工作台账,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列出问题线索清单,逐件办理、逐件销号。


“通过监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开展问责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切实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雷军艺 || 责任编辑  国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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