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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办事拖拉受处分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29 12:00

“我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力,办事拖拉,本应早了结的案子,久拖至今未结,我的不作为侵犯了群众利益,在党和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将深刻反思,以此为戒,今后杜绝类似事件发生。”西畴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主任科员、一级警长蒋友杰惭愧说道。

经查,蒋友杰在任西畴县公安局鸡街派出所所长期间,在处置2015年7月19日蒋某某、李某某与陆某某打架一案工作中,其带队参与了现场处警,审批受理该案为行政案件并安排民警办理,鸡街派出所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不到位,该案案件延期、鉴定结果告知、起诉告知和案件交接手续不完备,鸡街法庭主持双方调解后,派出所没有及时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说明并提出处置意见,致该案不了了之至今未结。2020年9月,蒋友杰受到通报和诫勉的问责。

【执纪者说】人民警察是社会稳定的守护者,党和国家赋予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作为警察就应用好手中权力,端正工作态度,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认真落实好政法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警不处、有案不查、降格办理、庸懒散拖、失职失责等行为,狠刹歪风邪气,努力净化警察执法风气,为巩固人民群众安全提供坚强纪律后盾。(王祥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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