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王某某曾经同在一个股室,今天他却因贪欲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站在法庭上受审,带给我很大的震撼。我将以此案为鉴,绝不越纪律红线一步。”丘北县教体局一名干部参加庭审旁听现场感慨道。
像这样分层分类、因人因事精准“嵌入”警示,用身边的案例“活教材”给身边党员干部上“警示课”,在丘北县已成为一种常态。
近年来,丘北县纪委监委从抓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入手,不断改进和丰富警示教育形式,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发案单位或系统,让一件件典型案例变成鲜活的教材,通过讲述“身边人身边事”,让听者入脑入心,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该县纪委监委构建警示教育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各室(部)职责任务,同向发力。开展宣读处分决定时,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召开发案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案情通报会,增强纪法教育效果。案件庭审时,由案件承办室(组)协调组织发案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现场旁听,强化警示效果。案件查结后,由组织宣传部编印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开展案例巡回警示教育。同时,注重抓发案单位同级同类干部和关键少数,由相关派驻机构负责督促发案单位认真做好岗位风险点排查、自查自纠、深刻剖析、建章立制等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对案件涉及重点领域,还将教育对象延伸至全县同职级、同类别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小班化”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直插“神经末梢”,让党员干部近距离接受教育,提升警示教育效果。
“有的干部在会场上看到身边人成了反面典型,当时感慨万千,可走出会场后,却把警示抛之脑后。”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部长介绍,为提升警示教育效果,该县注重分层分类开展“一案一警示”教育,通过实施精准“嵌入”警示,让受教育人员从案件查办的旁观者自觉转变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局内人”。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党纪党规学习培训150场(次)4800余人,警示教育247场(次)8000余人(次),家风教育活动89场(次)2640余人(次),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制度21项,组织教体系统、政法系统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2场500余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廉政教育报告会1场540余人。(王灵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