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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启动市委第七轮巡察 受理举报接受监督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7-19 10:14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按照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近日,文山市召开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宣布了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市委巡察组组长授权决定和任务安排,启动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

据悉,此次巡察组建五个巡察组于7月6日至9月6日对古木镇、市委政法委和市委610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9个市属部门(乡镇)进行“政治体检”,发挥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置了值班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在相关媒体公布了巡察办的联系方式,主动接受被巡察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轮巡察围绕党的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执行脱贫攻坚政策情况、扫黑除恶、执行招标投标方面、民生工作、落实省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常规巡察。对脱贫攻坚落实政治责任、政策措施、监管责任开展专项巡察。各巡察组将综合运用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抽查核实、明察暗访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要求巡察人员要强化政治担当、做好巡察工作,严格遵守巡察纪律,依纪依规开展巡察监督。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整理,一般性问题按有关规定下达整改通知,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交由相关部门和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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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玉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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