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文山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采取多项措施,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严充电。针对每轮巡察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从巡察人才库抽调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的干部参与巡察工作。通过专题业务培训、“以会代训”、跟班锻炼等方式,为巡察人员“充电蓄能”,确保市委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每轮巡察前,组织巡察人员用1至3天时间进行培训,邀请上级纪委领导和业务人员组织巡察业务培训两期202人次,全面提高巡察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全市共从各部门、乡镇(街道)抽调优秀巡察人员85人次参与了3轮巡察工作。
严巡察。各巡察组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程序,组明确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走访调研、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彻执行脱贫攻坚政策、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共发现被巡察的2个乡镇(街道)、7个市属部门存在问题102个,发现重点人的问题线索及其他问题线索32条。
严整改。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台账,积极督促被巡察单位主动担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巡察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成立4个检查验收组,分两次对三届市委第1—5轮巡察并已反馈整改意见的20家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坚决避免“一巡了之”。对检查中发现的对整改工作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3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开展了集体约谈。对3个单位未整改落实到位的6个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定期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郑海 向连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