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解决包工头罗某某拖欠13名群众5.3万余元务工工资的问题;县民政局追回违规发放的高龄津贴资金6.22万元;县殡仪馆将违规收取的20.01万元火化遗体‘加班费”按规定程序退还群众……”。这是富宁县紧扣民心,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该县紧扣“三个聚焦”,坚持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作为巡察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巡乡带村”巡察、直接对村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采取“2个时段”“3个会议”“4个进”的“234”工作法走村串寨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拉家常、问冷暖,深入了解乡村振兴、生态环保、耕地保护和惠农利民等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以及基层正风肃纪、“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十三届县委巡察以来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43件,为群众追回资金39万元,追回村集体资金28万元。
同时,该县坚持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跟踪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督促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补齐制度机制漏洞,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十三届县委巡察以来共发现问题5215个,其中面上问题4376个,立行立改问题647个,移交问题线索192件。
此外,该县还探索实践“四项监督+”的监督工作体系,健全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等监督的统筹衔接制度和与审计、财政、统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协作机制,完善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程序衔接等重点环节,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推动巡察精准发现问题、有力解决问题。
“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群众期盼什么、需要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解决什么。”该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提升巡察质效上持续发力,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层层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富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李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