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31日,州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对砚山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巡察监督。2024年11月21日,州委巡察组向县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纪委监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扛实责任抓整改。县纪委常委会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州委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州委关于提级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研究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二)细化措施抓整改。成立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专班组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日常整改工作。纪委常委会和纪委办公会6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困难。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制定《落实十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二提级巡察组对砚山县纪委监委机关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收集整改进度,适时督促指导,坚持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三)注重实效抓整改。纪委常委会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清廉云南建设砚山行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效融合,找准问题症结,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提级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1项,督促有关部门清退违规资金3871.57万元,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3条,高质量召开领导班子提级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提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质效的有效手段。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整改责任扛得不够牢,问题整改未清仓见底”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每月定期将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书面反馈至县委巡察办,对2018年省委巡视砚山县移交办结的17件问题线索开展交叉复盘。
2.强化协作联动监督,对省委巡视砚山县反馈问题各责任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监督;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发出“零提示”11条。
3.开展整改验收“回头看”,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由各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纪委加强日常监督,直至问题整改销号。
(二)关于“学习贯彻党纪法规不深入,推动工作高质高效不明显”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学习培训。坚持集中培训与分类培训、以干代训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办案安全等纳入培训内容。
2.梳理制作办案流程图及纪检监察工作实务一览表,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落实涉案财物追缴规定,推动案件承办部门和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化。
3.持续加强政治监督。将“护航行动”内容纳入2025年第一季度协作联动监督重点内容;制发《砚山县构建“大监督”格局协同联动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单位成员监督重点,形成监督合力;拟定协作联动监督工作重点问题清单,制定年度协作联动工作措施,细化监督重点,提升监督质效。
4.压实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责任,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和在办案件,加强督办力度;采取协作区内纪检监察室交叉检查方式,对有关案件进行复盘。
5.严格执行《砚山县纪委监委新闻稿件审核报送发布制度》,发布信息执行“先审批后报送”“先审查后发布”;定期开展保密风险排查,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提高保密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关于“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履行专责监督职能不充分”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督促行业部门进一步规范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及管理维护收费标准;结合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对涉及的行业、系统、领域进行分析,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向案发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每季度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暨廉政教育大讲堂,强化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意识。
2.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组织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培训,梳理104名公职人员信息,进行“一案三查”复盘,组织承办部门对背后的“四风”问题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行复盘。
3.组织党风政风室、各派驻(出)机构对各党委(党组)2024年度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进行审核,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存在问题纳入2025年2月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日常监督重点。
4.组织学习州纪委监委印发的“零提示”汇编,有针对性的进行县级派单,加强“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
5.对79名县管干部违纪问题进行剖析,通过专项派单方式督促有关派驻(出)机构针对重点问题加强日常监督;严格落实县纪委书记与县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强化同级监督;选取部分单位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蹲点式”调研监督。
6.强化日常监督。2024年11月以来,督促有关部门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剖析问题原因,建立完善制度机制3个;督促县投资促进局印发《砚山县招商引资项目评估预审机制》,营商环境和项目实施环节不断优化;2024年以来保交楼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1个,有效推进3个保交楼地产项目开工建设。
7.严格落实《中共砚山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反腐败协调相关规定,加强研判会商,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2次,与检察机关开展案件会商4次。
8.加强协作配合。及时规范移送问题线索,采取“零提示”或工作提示的方式督促公检法机关按时限要求将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
9.督促10个专项整治行业部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3个;对问题排查和建章立制、问题线索移交等情况进行周通报,压实各行业部门集中整治工作主体责任。
10.督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资金制度还款计划,于2026年至2030年按年度实施;某公司重复收费退费问题,通过提请公安机关发函协助排查的方式组织清退。
11.持之以恒采取“超常规”措施,发扬连续作战精神,通过定期调度、每周通报、领导包案、倒排工期等方式,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12.压实问题整改责任。针对未完成整改问题,召开专题研判会,分别提出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督促印发《砚山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13.严格落实“一案三通报”,撰写2024年以来查处的严重违法案件通报,在警示教育大会暨廉政教育大讲堂进行通报和警示。
14.强化日常教育监督。将纪律作风建设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重点任务,持续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好谈心谈话工作;梳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形成通报文件印发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
15.督促清理规范农业农村系统QQ工作群23个,通过日常监督、协作联动监督,对整改情况开展监督“回头看”,防止整改不彻底和问题反弹。
16.关于指出个别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职且作风不实,导致群众利益受损问题,分别给予2名同志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纪委监委持续与县委专项机制办沟通对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暂未发现“两场革命”方面问题及线索。
(四)关于“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不足,自身建设存在短板弱项”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执行《砚山县纪委监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纪委常委会严格按程序审议“三重一大”事项。
2.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通知》,严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纪律要求,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廉政意见关口;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带头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学习,让警示教育学习入脑入心;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家访,层层压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责任,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4.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共排查审核122人;对近期调整的纪检监察干部(包括乡镇纪委)进行全面排查,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纳入2025年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计划,形成定期排查、定期审核机制。
5.严格执行《砚山县纪委监委公文处理制度》,提高办文质效。
6.结合州对县考核方案,完善砚山县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按要求开展县级党风廉政考核。
7.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工会经费管理。
(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用力不足,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修改完善《中共砚山县纪委监委工会关爱干部职工制度(试行)》,坚持关心关爱、严管厚爱相结合;商县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和纪检监察员提名考察办法》,细化初步人选条件资格及提名考察程序,严把入口关,不断优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
2.制定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将党建带群建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机关党委每年至少听取群团工作1次,研究党建带群建工作1次;严格标准召开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年度基层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委员分别参与和列席一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纪委常委班子始终保持思想不松,责任不减,扛实整改任务,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二)定期调度安排。纪委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交办任务,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整改进度,研究整改重点难点,对已完成整改的整改事项,常态长效推进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每月底收集整改情况,纪委常委会研判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直至问题全部整改销号。
(三)动态跟踪督导。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加强对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尚未整改完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跟进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健全机制、堵塞漏洞,规范工作、促进发展,把整改工作同“三化”建设结合起来,巩固拓展提级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3122011;联系地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西路18号;电子邮箱:12812736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