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丘北县出台了《中共丘北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紧紧围绕丘北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总目标,逐一明确了巡察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科学谋划,统筹协调,把握节奏,用5年的时间,巡察66个单位,实现十三届县委任期内对乡(镇)、县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巡察全覆盖。
《规划》明确,以县委为责任主体推进巡察工作,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加强巡察监督的主要任务,作为衡量巡察质量的根本标准,贯彻和体现到巡察工作的全过程,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进而推动标本兼治,实事求是对待问题和干部,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加大巡察工作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规划》要求,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坚持统一规划、分批实施、合理安排的原则,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监督立体网,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强化巡察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的效率和震慑力。原则上,本届县委任期内安排巡察工作不少于14轮,每年一般安排3轮,选取10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
《规划》强调,健全完善县级巡察人才库,把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能力较强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巡察队伍,保持巡察骨干的相对稳定。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研究制定符合巡察工作实际的巡察干部管理办法,完善业务培训、日常考核等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巡察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内控机制,增强巡察干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防“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丘北县纪委 张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