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宁县公安局纪委组织全县315名民警签订了《富宁县公安局民警廉政承诺书》。
本次组织开展廉政承诺,是该局党委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其中一项工作,为确保承诺范围的全覆盖和承诺内容的刚性约束性力,局纪委特别在系统内发出通知、强调纪律,圆满完成了承诺书的签订工作。
《民警廉政承诺书》主要围绕秉公执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俭办事、坚持正义五个方面进行承诺。内容从“决不徇私枉法,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 决不以本人或借他人名义从事、参与非法牟利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决不铺张浪费,不以公款搞超标准接待”到“勇于向一切违法犯罪分子和腐败行为作斗争,决不参与违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事”等方面均做出承诺,承诺的内容既结合了各项党政纪新规,又紧紧围绕职业特点和风险岗位特点。
通过集中签订廉政承诺,明确纪律要求,约束干部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全县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提升了公安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富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