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焊接这些摊位架,想着是为了方便商户摆摊同时便于街道管理,加上也花不了多少钱,就没有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讨论,这次受到处分,是给我的一个警醒。今后我一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规范开展工作。”近日,丘北县腻脚乡腻脚村党总支书记杨某某因未召开村“两委”班子会商议就擅自请工修葺腻脚街上的摊位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一直以来,村级小微工程都是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村级信访案件多发的源头。今年以来,丘北县纪委监委按照“清廉丘北”建设行动安排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盯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建设关键人、关键点,梳理研判近年来日常检查、专项监督、巡视巡察和查处的典型案例中,村级“小微”项目建设共性问题,围绕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款项支付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同时,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督促制定村(社区)集体建设项目(立项)建设流程图、村(社区)级工程项目建设流程图,实现村社干部“看图做事”,主管部门“以图管事”、监督机构“按图监督”。
“针对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散、小、多等实际,我们从村级最常见的房屋建筑类、道路建设类、农业生产类、园林绿化类等工程项目入手,对项目的决策、招标、签约、实施、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建立监督清单,明确监督方法、相关依据或标准等,通过片区协作‘点题式’监督,推动村级小微工程监督常态化。”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今年来,该县共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问题线索39件,立案20件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提醒谈话15人, 通报曝光3批次11个问题11人次。
“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施工,坚决不能出现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的情况。”在绿美乡村行动中,锦屏镇花桂村里修建村内花台、花池期间,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天都要到施工现场走走看看,工程质量过不过硬、建设进度合不合理、符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等都是他监督的重点。
为保证村级工程建设每个项目、每个环节都监督到位,该县充分发挥村级监督“探头”作用,由乡(镇)纪委负责,通过派发监督任务清单的形式,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联络员开展“一线贴身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每月报告”制度,全程对工程建设质量、推进进度、施工安全等各个环节进行密集式跟踪监督问效,杜绝发生项目存在违规变更工程量、违规支付工程款、先实施后审批等情况,确保工程清爽、财务清白。
“村级‘小微’工程涵盖农村基础设施的方方面面,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规范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建设,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王灵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