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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用好容错纠错机制 激励担当者担当

来源: 丘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3-11-21 18:30

“当时确实是为了加快村里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进度,在工作上犯了错误。非常感谢组织能对我进行容错处理,给我改正错误的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秉持初心,认真履职,主动担当作为。”谈到工作出错,但被容错免责时,丘北县某乡的村干部陈某激动不已,表示心中的那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此前,丘北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村一笔村集体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使用的问题。经查,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某与另外两名村干部仅在口头商量、未经村集体商议决策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借用村集体专项资金,用作村里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周转资金,导致该资金存在流失的风险,包括作为该村“一把手”陈某在内的三名村干部均面临着被追责问责。

在查清事实后,鉴于该笔资金确实是用于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且案发后已及时全额归还村集体,未造成不良后果,工作中村干部也未出现谋取私利的行为,经县纪委监委集体研判,决定对陈某等相关责任人员免予责任追究。容错决定宣布后,几名村干部备受鼓舞,在推进各项工作中更加积极作为,勇于担当,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该县不断探索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始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坚持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原则,结合不同时间段、不同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全面客观看待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的失误错误,综合分析研判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切实做到应容必容、能容尽容,激励党员干部主动履职、勇闯新路、攻坚克难。

“该案当事人在企业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案中存在行政违法行为,但其出发点是为了保障全县禽肉食品安全,没有出现谋取私利的行为,涉及企业在运营中也没有造成严重影响,我认为符合容错纠错条件……”该县纪委监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某县直部门的容错纠错事项进行会商研判。

工作中,该县建立容错纠错工作会商机制,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责任追究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形式,组建容错纠错分析研判组,对问题性质、背景形势、后果影响、干部日常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会商研判,如遇情况复杂、专业性强的“难题”,还会邀请相关行业专家人员进行评估分析,让容错纠错情形的认定更科学、更公正、更符合纪法情理。同时,为避免“一容了之”,防止容错纠错机制成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护身符”,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提醒函等形式,督促整改已经出现的偏差失误,确保及时纠错、挽回损失,并通过开展专项监督、“回头看”检查等,对容错纠错机制运行做到流程可控、过程可溯、责任可查,确保容错纠错机制规范运行。今年来,该县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共对7件10名干部免予处分,对1件1名干部减轻处分,有效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负责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该县在运用好容错纠错机制的同时,把坚持严的基调和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澄清正名工作,及时消除因不实举报产生的不良影响,为想作为、敢担当的党员干部注入“强心剂”,激励干部“放开手脚踏实干”,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今年来,该县共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7件,其中采用会议澄清4件,采用当面澄清3件,为7名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进行了澄清。(王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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