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想到,隔了十多年还能领到,感谢纪委的同志!”1月5日,富宁县纪委监委在花甲乡木垢村委会组织召开涉案款清退暨警示教育现场会,领到补助资金的群众激动地说道。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在办理花甲乡原民政办主任朱某某违纪违法案件时,发现了该乡木垢村委会原主任黄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截留群众低保金、村干部补助等惠民资金的线索。经查,黄某某利用担任花甲乡木垢村党总支委副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便利,在代领发放木垢村委会群众各类补助资金时,贪污、截留群众低保金、养老保险金、村干部补助等占为己有。
“该给群众的钱,一分都不能少,凡是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我们都要坚决彻底整治,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案件办理结束后,县纪委监委立即着手开展涉案款清退工作。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将清退现场变为警示教育现场,现场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组织村干部集中学习农村低保、养老保险等相关政策,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切实提高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自觉性,取得“清退一次,警示一片”的效果。
“本次清退会,是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会,亮出了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决态度,我们将持续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群众身边的痛点、堵点、难点精准发力,严肃查处贪污截留、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以有力监督守护民生福祉,用实际成效赢得群众支持和信赖。”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3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紧扣“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紧盯扶贫、教育、医疗等领域,聚焦民生项目、惠民资金、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有效整合巡察、财政、审计等各类监督力量,把监督“探头”向村级延伸,紧盯小微权力开展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共发现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等问题510个,查处违纪违法问题4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追回资金210余万元,退还群众18.36万元,受到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闫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