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富宁县紧盯巡察整改打折扣、搞变通、不到位等问题,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探索建立“一图一号一清单”整改跟踪督办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巡察整改见真章、出实效。
“这张‘图’,对巡察整改工作时间、方法、步骤、要求进行了明确,再也不用担心缺项、漏项了,为我单位统筹部署整改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思路。”该县田蓬镇党委书记黄晓丽说。
“如何改、怎么改、何时改”,是被巡察党组织推动巡察整改易出现的“错题、漏题”。为进一步规范巡察整改标准和流程,富宁县委巡察办制作了“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图”,罗列了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整改等8个阶段17项纪实清单,讲清何时改、讲明何人改、讲透如何改,即部署过“桥”的任务,又解决“船”的问题,推动巡察党组织从“照单全收”到“照图全改”,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效贯通。
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长效机制”“六见”要求,富宁县出台了《富宁县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指引》,把整个巡察整改工作细分为8个方面35个要求,明确了被巡察党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75条责任清单。每轮巡察整改评估验收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联合评议,逐条逐项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形成从“受理—初审—讨论表决—呈报审批—情况通报”5项工作流程,涉及人员编制、机构改革、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问题,还邀请编办、财政等部门共同进行审议,以此确定整改评估验收结果,对整改到位的采取“销号清账”,并注重做好“长久立”制度建设,防止“紧张一阵子,过后老样子”现象。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采取“留号挂账”,责令责任单位继续推进整改,并作为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的重点督办清单,整改直到“销号清仓”。
清单交办是巡察整改的前置环节。为提高交办的精准性和督办的严肃性,富宁县探索使用“四方反馈”,即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情况既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又向被巡察党组织班子进行反馈,也向派驻(出)纪检监察组进行反馈,还向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被巡察党组织的县处级领导进行反馈。除向被巡察党组织交办“问题清单”外,县委巡察办还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线索、巡察建议、提醒谈话“三张清单”和领导干部“倒序排名”清单、意识形态问题清单,分别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移交,并通过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系统和“零提示”派单,构建巡察整改责任分明、任务明确的责任体系。
“把巡察反馈问题都清晰地以表格、清单的形式列举出来,形成问题清单,既让整改单位可以有的放矢地对每个问题进行整改,又让监督检查组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监督检查,也便于向县处级领导进行党风廉政责任派单,有利于存在问题的存号销号。”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冯书文介绍。
2023年以来,富宁县通过“一图一号一清单”推动巡察整改评估验收问题753个、通过评估验收742个,列出17个被巡察党组织重点整改事项112条、反馈意见78条,形成《巡察专报》8份,制发《巡察建议》11份,移交通报14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开展提醒谈话30余人次,有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田景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