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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对症开方” 推动巡察整改见实效

来源: 富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4-03-18 11:04

“在十四届富宁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中,发现田蓬、木央、新华、归朝镇不同程度存在各项惠民利民补助错发、漏发、重发等问题,现向你单位提出如下建议……”日前,富宁县委巡察机构向县民政局发出一份巡察建议书。

“针对巡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我们立即开展民政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建立核查机制,加大政策宣传、数据比对审核。”该县民政局局长王驰介绍,收到巡察建议书后,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研判、落实整改,经排查,符合享受各类惠民利民政策新增8214人、停发5522人、调整117人,涉及错发、漏发、重发的49821元补助已清退。

点上问题、面上整改,系统治理、标本兼治。近年来,该县建立巡察建议书制度,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突出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找准问题根源,向被巡察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督促开展专项整治、系统施治。自十四届富宁县委巡察开展以来,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11份,督促建章立制12项,推动开展“一卡通”治理、“三资”管理等5个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30余个,追缴和清退资金700余万元。

“巡察建议‘病灶’找得准、‘药方’开得好、‘医嘱’讲得透,为我们在辖区内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整治指明了方向,通过建章立制,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得到明显改善,惠民资金管理使用审核进一步规范。”提起巡察建议带来的变化,新华镇纪委书记徐进京深有感触地说。

巡察建议是为了更好地推动整改,释放整改“动车组”效应。为防止巡察建议书“发而不改”和“一发了之”,该县将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监督重要内容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派单,做到精准建账、精明交账、精细核账、精确销账,并采取书面检查、随机核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巡察建议办理进行跟踪问效,构建“反馈、整改、检查、销号、回访”全流程工作闭环,充分发挥巡察建议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助推器”作用。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县委巡察机构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巡察整改报告进行联审,紧扣列入台账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此外,为进一步放大巡察整改“滚雪球”效应,还适时对巡察建议书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机制,严把巡察建议整改落实“质效关”,防止虚假整改,并将“回头看”情况纳入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巡察建议书是推动巡察整改上下联动、同步开展,实现‘双向发力’,最大限度发挥巡察‘利剑’的治本作用。”该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茂洪表示,将系统梳理近年来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通过发放巡察建议书,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推动系统治理、深化标本兼治,切实做到建议一类、完善一批、规范一片的效果。(田景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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