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案件中,在事实证据方面普遍存在主体身份取证不完整、调取证据手续不规范、违纪违法事实见面不规范的问题......”近日,富宁县纪委监委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现场通报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
案件质量评查是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规范案件办理的重要措施。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针对案件定性和质量工作在全州排名靠后的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评查重点,成立5个评查小组集中开展2023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精准“找茬”倒逼提升案件质量。此次评查共评查案件59件,发现存在案件质量问题570余个,已整改问题490余个。
“案件质量评查就是要‘从鸡蛋里挑骨头’,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从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总体情况来看,我县部分案件仍存在处分条款适用存在遗漏,党纪政务处分表述不规范,卷宗目录、填写、装订不规范,违纪违法立案通报不到位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
问题发现源于个案,整改却不局限于个案。该县纪委监委在构建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拓展和深化运用评查成果,将评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实行“一表一反馈”,要求办案单位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对账整改销号,并督促办案单位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有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变“个案检查”为“普遍指导、系统整改、全面提升”,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提升。同时,将评查结果与办案人员、办案部门的年度考核挂钩,用评查倒逼案件承办人、承办部门能力水平提升,提高案件质效。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从规范案卷文书、规范执纪执法工作流程、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等方面入手,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口”。结合日常审查调查工作实际,制定《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纪工委)案件办理程序规范》《乡(镇)纪委案件办理程序规范》《规范使用立案审查调查通报函》等工作提示,确保查办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案件数量攀升、精准量纪要求越来越高,下一步,富宁县纪委监委重点突出查办案件的‘质’,重点突出办案人员的能力、水平,聚焦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制定案件提升工作措施,坚决守牢纪检监察工作‘生命线’,不断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富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赵茜、汪笑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