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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严格评查 守护案件质量生命线

来源: 砚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4-09-13 11:52

“案件审理室的评查倒逼我们在证据收集、文书制作、卷宗整理等多个环节做得更加细致认真,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我们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提升了案件查办的质量。”近日,砚山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杨迪说道。

近年来,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该县纪委监委根据《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制定《砚山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明确评查评分细则,成立案件质量评查评分小组,定期对移送审理案件进行全面复盘评析。围绕责任、质效、成效、目标等方面,构筑质量和效率同频、安全和效果共促的案件质量共同体,切实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评查小组根据“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要求,紧盯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审理报告、组卷归档等方面,过筛审查各环节出现的错漏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列明问题依据并督促及时整改,从而进一步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案件审理室每季度针对案件审理实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实践中存在的定性量纪不精准、处理处置不恰当、程序手续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分析问题根源,提出对策和建议后,结合具体案例、具体问题,通过微课堂培训、专题讲解、集体研讨等方式对案件承办部门进行统一培训,推动案件办理程序规范化、定性量纪精准化,不断提升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将各个片区协作监督检查组组长设为证据审核员,负责片区内的案件审核把关,适时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及时掌握案件审理的最新要求,促进案件办理程序更加规范。

“案件审理室对立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是对已审结案件的一次‘复诊’,评查内容包含整个审查调查过程以及案件审理、文书整理、资料归档等环节,让案件质量的标准更加清晰明了,督促案件承办人员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陈晓娟表示。

据悉,今年上半年,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共评查案件150起,发现问题70余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王建梅  周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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