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但面对不实举报心里难免有疙瘩,好在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撑腰鼓劲,让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与信任,我将以更踏实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日前,富宁县纪委监委为该县总工会的一名干部开展澄清正名,会后,当事人感慨道。
此前,富宁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梁某某在分配基层工会疗养名额工作中优亲厚友等相关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随即展开调查,通过调阅资料、走访了解、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对该问题进行核查,查清举报的问题失实,并根据相关规定为其澄清正名。
近年来,富宁县纪委监委紧盯问题线索来源、强化分析研判、做好精准识别,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并通过谈心谈话,跟踪了解澄清对象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正面引导,巩固拓展效果。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出台《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诽谤公职人员行为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此外,在常态化推进澄清正名工作、持续释放“扶正祛邪”强烈信号的同时,富宁县纪委监委持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线上通过“富州清风”微信公众号、富宁融媒等媒介制作和发布信访举报指南,线下通过领导接访、主动下基层接访等方式,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范围、举报渠道、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纪法知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反映问题,防止诬告陷害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环境。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为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严惩腐败是担当,澄清正名也是担当。”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规依纪依法、常态长效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进一步构建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陈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