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减法”,减副业、减负担、减压力。 精简副业。对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将自身牵头或参与的314个议事机构精简为14个,精简率达95.54%,实现了议事协调机构全面“瘦身”。调整分工。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分管工作多、牵头事项多,工作精力难以集中的实际,各基层纪委调整分工,乡镇(街道)纪委专职副书记和纪检监察员专职从事纪检监察主业。同时,从2015年1月起,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不再直接联系乡镇和市属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
做好“加法”,加力量、加管理、加力度。“加压”履职。出台《量化考核办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一案双查”暂行办法》,明确责任、量化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加强纪检干部培训和日常管理。通过外出培训、跟班学习、纪检讲堂、专题培训等活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实行考勤指纹签到管理、工作日志制度,加强纪检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主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市纪委出台《明察暗访工作暂行办法》、《专项督查巡察暂行办法》等制度。2015年将对23项重点监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巡查。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联合检察院、审计等部门协作办案。2015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检查4次;对13名干部进行问责,其中科级干部11人;全市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2件,党政纪处分23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文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