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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突出“四种形态”抓实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5-11-09 11:20

    今年来,西畴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部署要求,落实“三转”,找准职责定位,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突出“三个坚持”,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取得较好效果,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坚持抓早抓小常提醒。通过从专项治理、立项督查、明察暗访、集中巡查、审计监督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针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预警告诫,及早提醒防范,促使党员干部及时警醒、悬崖勒马,逐步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廉洁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县纪委常委对相关乡镇和部门“一把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一对一约谈提醒;对思想上有不良倾向、工作生活中有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诫勉谈话。截止目前,先后函询11个单位、约谈83人、诫勉谈话9人。

    坚持直查快办强追究。落实好“两个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对触犯纪律的及时处理到位,坚决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努力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研究制定《西畴县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暂行办法(试行)》,对查办案件中发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违反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选人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发生窝案串案或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形的,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先后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5名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坚持重拳出击惩贪腐。持续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从严惩治贪腐案件,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做到重拳出击、决不手软。今年1—9月份全县共立案16件,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查处科级干部案件7件。同时,严肃查处“小官贪腐”案件。重点查办了一批发生在基层党员干部中,在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今年以来,先后查处了5件违纪违法案件,涉案人员5人,其中一般干部1人,村社干部3人,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陶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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