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部分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不透。有的党委(党组)和党政“一把手”仍乐于当“甩手掌柜”,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打包”交给纪委书记全权负责,不研究、不过问、不支持,而乡镇、部门纪委书记、副书记对上级交办本应由自己完成的任务,又“打包”转给纪检干部或办公室人员。对此类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引起重视,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多留心、多关注,一旦“扫描”出来,要及时报告,对行为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相关领导,取消其本人及所在党委(党组)年终评优资格,并在全县范围内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