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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围绕“四有”加强基层监督组织规范化建设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5-11-24 10:18

有监督队伍。认真落实任职回避制度,明确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村党组织成员外,其他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文书、村报账员不得兼任村纪检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切实配齐村级监督组织工作班子,并进一步理顺乡镇纪委与村级监督组织的关系,由各乡(镇)围绕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财务、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强农惠农政策、村级工程建设、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等为主要内容组织村级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做到能监督、善监督、敢监督、严监督。

有监督流程。研究制定了《西畴县行政村村务监督清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开展村务监督的内容、规范要求、监督要点、监督方式及问题处理等重点,有效推进村务监督全程化、标准化和程序化,提高了村务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有公开专栏。严格按照《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务公开条例》的要求,制作《西畴县村务公开栏设计模板样式》下发各村,在醒目的地方建立固定公开栏,切实抓好村务公开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不规范等问题。

有检查考核。及时研究制定村级监督组织检查考核办法,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村级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指导、日常巡查和检查考核,确保履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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