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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法院对判决执行生效案件进行回访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5-12-28 05:03
 

为深化反腐倡廉监督机制建设,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对办案法官及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效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有效杜绝法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4年以来,文山市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科对本年度本院审结、执结生效的案件,以多种形式按2%的比例随机抽取部分案件进行回访。

回访主要围绕案件质量,了解法官在审判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办案效率低、执法形象不文明、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依据不准确、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不良情况及廉政监督卡的随案发放情况,重点了解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结果的满意度、执行兑现情况、当事人对案件承办法官的评价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回访的方式主要是以到当事人家中或者约定地点面对面访谈为主,对当事人在外省、较偏远的地方或不方便见面的则进行电话回访。

通过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增强了对法官的有效监督,更加遵规守纪,依法公平公正办案,“倒逼”着法官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为民司法的意识,精益求精办案,为提高办案质效、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二是使法院工作更接“地气”,有效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倾听到了真实的民意,畅通了群众的诉求渠道,便宜今后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司法公信力得到不断提升;三是促进了被执行人的履约兑现力度,通过对被执行人的回访,让当事人进一步理解了法院的诚意,增强了履约的主动性,部分被执行人积极主动想办法及时履行了法律义务,兑现了执行款。

目前,文山市人民法院把案件回访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已回访生效案件150余件,法院工作得到群众和社会的好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逐年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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