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麻栗坡县出台《麻栗坡县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实行约谈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对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力度。
《办法》规定:对在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因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问题,多次受到涉及同类问题的投诉,经提醒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各级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落实的;在督促检查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工作情况不催不报、催了迟报的;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且没有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部门报告原因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工作进度或造成整体工作受影响的等情形的,由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办科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约谈3次及以上的,启动问责程序,发现情节严重的,直接启动问责程序。受到约谈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其当年评先评优、年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麻栗坡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