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司法作风问题整治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为契机,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为抓手,决定于5月至10月在全州两级法院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
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的领导,推动全州法院司法作风明显好转,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院领为副组长,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监察处,负责处理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的日常事务。
实行交叉督察。抽调全州8县(市)法院纪检组长,组成三个督察组分别对8县(市)法院和州中院进行督察。各组具体督察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在时间上不作统一安排,但必须于2018年6月15日前督察结束。
确定督察内容。此次督察共确定8方面的督察内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方面存在的问题;庭审、诉讼服务不规范问题,“加速提质保公正”不力问题,安保整治不力问题,执行攻坚不力问题,纪律作风不严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全州法院要务实工作作风,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本院和辖区法院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州中级人民法院要周密安排,采取上对下督察或交叉督察的方式进行,要继续做好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督察工作,实现对辖区各县(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的督察全覆盖,要加强对辖区法院开展专顼督察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州中级人民法院适时对各县(市)法院开展专项督察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市)法院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主动整改,对上级法院督察反馈的问题要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
创新督察方法。全州两级法院要综合运用查阅信访举报、财务账目、违纪案件台账等相关资料,调阅庭审、诉讼服务录音录像,走访案件当事人、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督察方法,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使用新的督察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