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
该州纪委监委负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监督各部门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州房地产开发项目侵害群众利益等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该州整治范围包括全州房地产开发项目自立项备案、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工程报建、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产权登记、物业管理等过程中出现的侵害群众利益等历史遗留问题。各县(市)负责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行全面摸底,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涉及各职能部门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就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办法和措施,整治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工作贯穿整治工作的各个环节,
监督各县(市)各部门开展好房地产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调查和发现部门和公职人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中存在工作缓慢、漠视群众利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通过严肃查处存在利益输送腐败问题的国家公职人员,规范房地产市场,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监督执纪职能职责,使全州房地产开发项目侵害群众利益等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群众利益得到保障,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保障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雷军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