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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精准监督确保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来源: 文山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6-17 16:25

撤违后开展复土复绿

采取简单粗暴手段搞紧急停产’‘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一刀切敷衍应对的;提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材料存在伪造文件、编造数据等虚假行为的;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决策不科学,政策不配套,指导不到位造成矛盾和问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为确保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文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抓住监督重点,针对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整改推进慢、整改难、关注度高的整改事项,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到现场对整改工作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攥指成拳方能凝聚合力。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整合机关、派驻和基层监督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2+1+1”、片区协作联动等工作机制,将监督关口前移,下沉一线、盯到现场跟进监督,逐条逐项进行“对账”,“验证”整改情况,推动一线监督全覆盖。督促州、县(市)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部门)履行职责,认真对照2016年以来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对整改工作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各县(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乡纪委、派驻机构的作用,分工负责、协作联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行点对点监督,一一“验证”各轮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州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把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政治监督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驻在部门、综合监督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落实整改任务的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

在整合工作力量的基础上,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司其职,做到“分门别类”,有序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落实。建立责任追究情况每周一、周四报送制度,由各县(市)纪委监委和州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统计汇总本县(市)、本部门(单位)责任追究情况和有关数据,及时报送至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实行立项专办,专门登记建档,进行优先办理,及时作出结论,严肃进行处理。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州纪委监委直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工作台账,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列出问题线索清单,逐件办理、逐件销号。针对国家生态环境部、中央电视台通报曝光文山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严重破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州纪委监委及时组建工作专班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委迅速查清事实,对州管及以下干部11人,2个单位进行了追责问责。(戚晶晶  卢高云 唐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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