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砚山县针对巡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基层党组织“不会改”“改不好”或“推不动”的问题,研究制定出“教、盯、创”三字经,为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强化指导,以“教”促改。该县委巡察办针对被巡察党组织“不会改”的问题,手把手教,点对点讲。每轮巡察反馈后,及时召集被巡察单位召开为期1天的整改业务培训,就整改的目标要求、方法路径进行全方位的讲解讲授,让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有目标、有方向。避免整改工作出现盲目性,同时规范整改工作环节,为高质量抓整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巡察整改初期,各巡察组及时跟进整改工作进度,认真审核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措施,现场解剖问题,提出有可操作性的办法措施,避免整改“走弯路”,把好整改“第一关”。
强化督促,以“盯”促进。针对部分被巡察单位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履行不到位,简单应付,导致出现“改不好”的问题,强化督促,紧盯不放。整改工作启动后,该县委巡察办及时成立中期督导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指导,及时纠偏,避免措施落实不及时、整改工作打折扣等现象的发生。在每轮整改验收前,该县委巡察领导小组针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中存在的措施偏差,现场指出问题所在,并提出限期加压整改的意见建议,让“严”的主基调贯穿整改始终。
挂联协助,以“创”助推。针对部分整改事项难度较大“推不动”的问题,积极探索整改方式方法,助推整改。把涉及面广、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列为县乡“一把手”工程整改,由县委主要领导亲自牵头落实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得到推进。整改事项中急需经费投入的民生事项,由县委巡察组直接协调相关部门投入资金或立项优先解决。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领域性问题,从县级层面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自巡察以来,该县先后开展了村级财务资金、高龄补贴等11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巡察治本作用得以发挥。在村级财务资金清理整治中,143个村主动上缴资金295.95万元,规范财务资金1253万元。(谢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