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释义】
本条是关于《条例》的解释机关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央党内法规由党中央或者授权有关部委解释。根据本条规定,《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法规解释,主要是指对法规规范的含义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等所作的说明。党内法规的解释同党内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做好党内法规解释工作,对于保证党内法规立规意图和条文含义得到准确理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