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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住建局纪检组:推动监督部门落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8-16 09:38

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组自进驻开展工作以来,始终把监督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坚持关口前移、落实落细监督工作,采取经常性学习、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季度派单、监督检查和建立健全制度等方式,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部门落细落实、落地生根。

抓实常态化学习。督促监督部门州住建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理论中心组、支部会、党小组会、干部职工例会集体学习等方式,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的学习,使干部职工知规定、明底线、守纪律。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例的通报学习,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

开展提醒谈话。今年以来,对州住建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2 次,对科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1次。要求监督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既管好自己,又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表率。同时,督促监督部门干部职工签订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承诺书,推动部门和干部职工从严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

开展警示教育。先后督促州住建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到文山监狱、文山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州法院廉政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促使党员干部上紧思想发条,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

坚持季度派单。每季度向州住建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贯彻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检自查、上报材料等情况进行告知。

强化监督检查。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州住建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作风建设、公车使用、公务接待、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情况进行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了3轮监督检查活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做到早发现早防范。

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州住建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过去所有各项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逐步形成科学、规范、完整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加大各项制度执行落实力度,着力在转变作风中推动工作,在推动工作中转变作风。目前,3个监督部门均对内部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确保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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