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州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7月31日至8月17日,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深入全州8县(市)14个乡(镇)20个项目点,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县(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搬迁入住、建新拆旧、复垦复绿、群众在建房过程中担负的自筹资金情况,以及各县(市)使用易地扶贫专项资金、对省州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等情况。通过现场查看项目点建设进度、施工组织力量、倒排工期及工期落实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因工作不实、作风漂浮,庸、懒、散、拖等造成安置点项目严重滞后的问题;通过随机入户走访了解群众在建房过程中自筹资金的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资金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是否存在向群众违规收取资金的问题;通过与群众、县、乡干部座谈交流、到乡(镇)及县级部门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规使用专项扶贫资金的问题,了解省州督查检查“县县清零”、“整改销号”的整改落实是否到位等情况。
经过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县(市)安置点项目存在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现场施工组织不力,倒排工期不科学、建设工期落实不力,2017年项目入住率较低、建新拆旧复垦复绿工作进度缓慢、拆旧率较低,以及部分县(市)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等扶贫资金使用率较低,个别项目点收取的地基费未清退到位、共享协议内容部分落实不到位等7个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6项,并形成书面整改通知责成驻在部门(州发改委)督促相关县(市)限时整改。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问题,形成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条及时上报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