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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法院:坚持“四个一”机制严防“四风”反弹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11-30 10:43

今年以来,文山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州实施办法,坚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申纪律要求,坚持日常监督与节点监督并重,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党员干警学习教育、开展1次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报告1次落实情况,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贯彻落实工作的“四个一”长效机制,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以派单的方式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任务派给各位班子成员,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学习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和相关领规定。全院11个党支部,组织各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和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做到层层抓、层层学、层层遵守。同时,制定出台《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纪律的通知》等规定。

开展会风会纪督查15次,纪律作风督查20次,扶贫工作督查2次,开展重要节假日监督检查6次,纪律作风督查通报9次15人,责成富宁、广南、丘北3县法院对上班迟到的30名干警进行严肃处理。为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26.9元。院党组开展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开展9次学习研讨,33名处级领导干部参与学习教育。

开展“阳光司法工程”公开庭审案件147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0余人到庭旁听案件,社会各界649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开展庭审直播1600余件。组织全院干警对33名处级领导 “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开展问卷调查。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8.9万元,支出5.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130万元,支出53.1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召开全州性的会议2次,与2017年持平;行文145份,同比下降13%;年内审批办理婚丧嫁娶喜庆事宜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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