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训诫,体现抓早抓小、严管厚爱、防患未然,是各级党组织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职责,也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的重要职责。
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自派驻以来,聚焦派驻监督职能,围绕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通过强化自身监督意识、督促驻在部门廉政谈话全覆盖、落实谈话提醒制度等方式,强化派驻专责监督职能日益彰显。
廉政谈话全覆盖。督促驻在监督各部门建立健全谈话制度,落实部门“一把手”年内必须结合岗位实际,分别与班子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和科室同志开展廉政谈话的要求,实现驻在部门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下属单位)同志廉政谈话全覆盖,不断筑牢领导干部和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做到清醒履职、清正履职、廉洁从政。
提醒谈话成常态。督促驻在监督各部门把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工作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列入廉政季度派单,抓住日常关键时间重要节点开展提醒谈话。一是节假日前提醒。每逢节假日前都督促驻在各部门开展节前教育提醒,对廉洁过节提出要求,纪检监察组通过明察暗访强化监督。二是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前提醒。督促驻在监督各部门对干部职工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前,要及时报告并填写《操办客事报告表》,敦促提醒干部职工不违反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邀请州纪委州监委领导为驻在各部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讲座,督促各部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影片,到廉政教育馆、警示教育基地、清廉馆参观学习,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利用访“虎”等典型案例警示录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经常警醒干部职工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派驻以来,已督促驻在各单位对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235人次,使提醒谈话成为日常教育常态。
强化派驻专责监督意识。把会议监督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凡属部门“三重一大”会议,纪检监察组必列席会议,加强对驻在各部门领导班子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落实“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以及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派驻以来,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与驻在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5次13人次,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和严管厚爱成为派驻日常监督常态,派驻专责监督职能得到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