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派驻州农业局纪检监察组采取参加传达学习会议和抽查学习记录的方式,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共文山州纪委文山州监委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精神,提前为监督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职工敲响警钟,打“预防针”,强化2019年元旦、春节纪律作风建设。
在督促检查中,派驻州农业局纪检监察组要求州农业局、州生物三七局、州农垦局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纪律作风教育,进一步纠正“四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小事抓起,以钉钉子精神抓牢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在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务必严守“十四个严禁”,即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及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奖金;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物品等;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无公函、无依据、无正当接待事由接待;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请吃、吃请等违规公款吃喝行为;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无组织纪律观念、不报告或未经允许随意离开工作地;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自脱岗违反值班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