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重新买了一套房子,房产有变化,请问是否重新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由于我和爱人感情不和,经两个商议,已协议离婚,是否需要重新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由于今年机构改革,我单位增加了一部分人员,是否需新建个人廉政档案,原职工今年工资有变动,是否还需重新填报个人廉政档案” ……这是自下发《科级及以下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报告表》以来,派驻州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经常接访综合监督部门打电话咨询或者上门询问此类问题的一个个场景。
由于受机构改革的影响,加之综合监督部门减少,人员变化大的原因,驻州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制作了《科级及以下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报告表》,要求综合监督部门做到“一年一更新、变化适时动态更新”。自去年对8家被监督单位的182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填报了个人廉政档案以来,如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已成为纪检组日常分析研判、处置问题线索的重要参考,作为出具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
一年一更新。3月初,对综合监督的6家单位共发出《科级及以下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报告表》180份,设置个人职务变化、个人婚姻变化、个人财产变化,其他变化事项4个变化事项,要求此表仅限于2018年已经填报过《干部廉政档案》的人员从次年开始逐年填报,新进入单位的人员未填报过《干部廉政档案》的,要主动申领初次填报。截至目前,综合监督的州政府办、州电子政务办、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政府研究室4家单位共收回《科级及以下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报告表》18份,另外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由于机构改革还未全面完成,待机构改革结束后,及时上报表册。
变化适时动态更新。纪检监察组本着“关爱同志、保护同志”的原则,要求涉及到提拔或评优评先的干部职工,若本年度内填报过后,再次发生个人职务变化、个人婚姻变化、个人财产变化,其他变化事项的,要求及时与纪检组对接,做到适时动态更新,避免提拔或评选评优过程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未及时更新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