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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水务局纪检监察组:采取四条有力举措落实上下联动监督

来源: 驻州水务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 2024-02-02 17:17

为严格贯彻落实《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上下联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有序有效组织对全州水务和统计系统开展上下联动监督,切实解决日常监督检查不系统不深入、盯不住重点、发现问题少,以及查办案件不平衡、效率低下等问题,让纪检监察“2+1+1”工作机制在监督水务和统计系统工作中真正落地落实,文山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水务局纪检监察组采取四条有力举措严格贯彻落实。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在州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州纪委分管领导牵头,驻州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具体负责,联合8县(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机构,牵头对全州水务和统计系统开展上下联动监督。

二是明确监督事项。每年第一季度,书面征求8县(市)纪检监察机关相关派驻机构意见,结合全州水务和统计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联动监督项目清单》,经组务会研究后报片区分管委领导审定。结合项目清单每季度填报一次《联动监督审批表》报委分管领导审批后,向各县(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机构下发联动监督工作提示。

三是开展联动监督。由驻州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牵头,从各县(市)相关纪检监察组各抽调1名人员,分组交叉开展上下联动监督。联动监督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邀请片区分管委领导、第五监督检查室以及被监督系统内业务骨干开展培训,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升监督质效。

四是注重成果运用。联动监督检查后,汇总形成《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上下联动成果统计表》,经组务会研究,报片区分管委领导审定后形成问题清单。按照“谁发现谁反馈谁督促整改”的原则,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零提示”“预警卡”“工作提示”等方式督促整改;发现问题线索按干管权限移送办理。(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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