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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八大抓手”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2-27 11:23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确定以“八大抓手”谋划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以派单履责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实行“派单履责”。认真贯彻落实《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厘清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牵牢责任“牛鼻子”,开列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实行派单履责,建立党组班子成员履责档案,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织牢“人人履责”体系。积极探索创新,全面推行派单履责制度,将履责任务细化、具体到每位班子成员。党组书记、院长与班子成员签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与监督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与监督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所在部门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具体、主体明确”的履责体系。三是注重方法步聚。严格按照研究任务、开列清单、划清责任、约定责任、制定清单、履责情况、监督检查、履责评价、档案管理等九个步骤推行派单履责。每季度向班子及班子成员派单一次,季中由纪检组负责督促落实,季末专题听取各班子成员派单履责情况汇报,并对下季度派单履责作出安排部署,建立班子成员履责档案。四是细化工作措施。根据法院工作实际,对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制作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责任清单,每月开展一次检查,督促落实责任。研究建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反馈制度,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反馈给党组,并列入派单内容督促整改,对落实“派单制”走过场导致“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班子成员,由院党组书进行约谈提醒。

以加强思想教育为抓手,逐步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要按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充分发挥宣传、教育、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职能作用,合力构建全州法院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要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省高院的部署,深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切实增强思想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从被动不腐到主动廉洁。一是进一步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要通过理想信念教育,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通过纪律作风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高效务实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司法道德教育,提高法官公正司法的职业修养,提升法官的良好形象。二是进一步抓好正面典型引领教育。要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示范和带动作用,教育干警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高尚品格,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模范地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三是进一步抓好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要继续坚持“四个必讲”、“四个坚持”和“五项教育”,探索通过提示手册、行为指引、忏悔录等更加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来引领人、教育人、提醒人、警示人。要通过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讨论《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到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参加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加大对法院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力度,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干警,使法院干警心灵受到震动和惊醒。四是实行节前廉政短信提醒制度。凡是重要节假日前夕,均向全院138名干警发廉政短信,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保持干警的良好形象。五是要进一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认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切实整治“六难三案”问题,改进司法作风。要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立案、信访接待服务设施,完善诉讼服务等“一站式”、“一条龙”工作机制。要大力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的“三大平台”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为民机制。要进一步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发挥特约监督员、咨询员的作用,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以加强监督制约为抓手,逐步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监督是“政治医生”、是“政治体检”、是打“政治疫苗”,纪检组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要求,履行好对同级党组及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以及“三重一大”决策等事项的监督检查职责,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一是按照《关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参加或列席重要会议、函询约谈、核查举报等方式,对重要干部任免进行前置性把关,对相关制度进行廉洁性评估,对本院党组及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实行全面监督。二是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履职的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定位,强化双重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督促签状明责、工作报告、述廉评廉、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的落实。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决策监督和办案监督,突出监督重点,拓展监督视野,盯紧人财物管理权,盯牢审判执行权,查找权力运行各环节的漏洞与廉政风险,把握各个权力运行体系的廉政风险,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风险链、风险面的监督控制,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四是切实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对照省法院、州法院近年来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有针对性的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隐患,切实落实各项从严管理措施。五是进一步完善司法廉政监督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立案制度和刑罚执行制度改革,改进和加强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工作,着力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六是深入推进案件廉政回访工作。组织审管办、研究室等部门对上年度审结、执结的各类案件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采取电话、信函回访和随机抽查回访等方式,主动征询当事人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有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属、诉讼代理人吃请送礼、索取钱物、娱乐消费、外出旅游、久拖不结等以权谋私的行为。七是加大对“三公经费”公开和执行拍卖评估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八是建立以“管案、管事、管人”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体系和司法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监督防线,使管理制度和司法规范覆盖司法的全过程。

以执纪审查为抓手,逐步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把执纪审查作为当前第一位的任务,确保减存量、压增量,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一是明确执纪审查重点,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法院领导干部在审判、执行活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违规收受财物、生活腐化堕落、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查处法官利用审判权、执行权以案谋私、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问题;严肃查处干警利用司法潜规则获取不义之财以及在办案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司法腐败案件和“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伤害群众感情的案件,严肃查处涉法涉诉群体性事件背后的司法腐败问题。二是建立健全问题查处长效机制,健全举报网站联网运行管理机制,规范线索受理核查工作流程,建立查办腐败案件向同级纪委和上级法院监察部门报告制度,继续探索集中办案、交叉办案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对下级法院纪律惩戒工作的审核把关机制,推动建立以上级纪委和上级法院为主、下级法院协同配合的违纪案件查处机制,提高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办能力。三是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四风”问题长期滋生蔓延或严重反弹,压案不报、有案不查、查案不力,发生区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发生重大责任故事的法院,尤其是被上级法院、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发现查处的,要坚决落实“一案三查”制度,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特别是对违纪违法问题存量不减、增量还增,发生率居高不下或节节攀升的法院,要开展专项司法巡查,彻查其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启动廉政问责机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于胆敢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和“人、财、物”管理权搞权钱交易的人,不管涉及到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纯洁全州法院队伍。

以大力整治“四风”为抓手,推进司法作风建设。要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按规矩办事,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共同建设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新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作风新常态。一是深入查找全州法院系统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立好规矩、严肃纪律,营造严格执行政治纪律、自觉遵循政治规矩的良好政治氛围。二是持续高压惩治“四风”,继续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持之以恒抓出习惯、抓出成效,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坚持思想和制度两手抓,在思想教育上绵绵用力,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久久为功,真正让好作风成为习惯和自觉,真正让制度发挥效力。四是坚持抓早抓小,盯紧看死,狠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巩固扩大作风建设成果。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凡是重大节假日前后,均由带班领导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县(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不管涉及任何人,一律点名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六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七是研究“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以监督检查为抓手,改进和加强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工作。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不断深化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更好地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对下级法院协管监督、改进作风的“利剑”作用。一是突出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法院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着力发现和解决选人用人和财务管理上的腐败问题;发现和解决法院领导干部利用司法权贪赃枉法、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和解决违反审判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着力发现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司法腐败案件和“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伤害群众感情的案件。二是创新工作方法,通过优化方式、加快频次、成果运用等措施,使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方法更科学、解决问题的成效更明显。三是对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杀个“回马枪”,发现已经整改问题反弹回潮的,要坚决对所在单位和问题的领导进行问责。四是坚决纠正在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中存在的“只查不究”现象,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五是要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队伍建设,建立备选人员库,全面提升素质,严格纪律要求,加强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确保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取得实效。今年将在全州两级法院开展2—3次审务督察,拟对两个基层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司法巡查。

以司法体制改革为抓手,同步推进廉政制度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监督措施,扫除监督盲区、堵住腐败漏洞。一是着力健全对法院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深入研究人财物省级统管给法院行政管理体制带来的权力结构变化,督促两级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法院“一把手”自觉遵守党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推动综合运用司法巡查、派员参加下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责令下级法院主要负责人到上级法院检讨责任、约谈下级法院主要负责人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协管监督力度。二是着力健全对审判执行岗位的监督制度,积极参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与相关部门共同构建“以完善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在确保“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前提下,指导合议庭和独任法官重新评估可能面临的廉政风险,重新构建审判执行岗位的廉政风险控制机制。进一步细化院、庭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的程序规则及权力边界,进一步探索廉政监察员的配置方式和履职方式,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察员对合议庭、独任法官权力行使的监督。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合议庭成员的定期交流机制、完善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为合议庭成员和独任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三是着力完成“四五”改革纲要赋予纪检监察部门的各项任务,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健全完善错案问责、法官惩戒等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改革任务。建立以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为核心内容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科学确定追责主体、追责范围、追责方式及追责条件,确保广大法官既能谨慎用权、公正判案,又能勇于担当、大胆判案。

以深化“三转”为抓手,打造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强纪检监察自身队伍建设,树立监督权威,提高监督能力,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下功夫。一是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全州两级法院党组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要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全州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为全州法院审判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二是两级法院要更加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三是两级法院要在政治上信任重用、工作上支持帮助、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切实把他们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四是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紧密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赋予自身的职责任务,研究探索两级法院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定位和工作方式,进一步明晰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法院其他内设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划分,把不该管的工作切实交还主责部门,把更多精力和更多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五是要加强与其他中院的沟通交流力度,学习借鉴他们的宝贵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法院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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