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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做到七个结合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3-29 04:19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贯彻落实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来抓,把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推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做到七个结合。

与派单履责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厘清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牵牢责任“牛鼻子”,开列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实行派单履责,建立党组班子成员履责档案,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探索创新,全面推行派单履责制度,将履责任务细化、具体到每位班子成员。

与思想教育结合。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省高院的部署,深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思想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从被动不腐到主动廉洁。

与监督制约结合。监督是“政治医生”、是“政治体检”、是打“政治疫苗”。按照《关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本院党组及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实行全面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履职的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定位,强化双重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督促签状明责、工作报告、述廉评廉、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的落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决策监督和办案监督,深入推进案件廉政回访工作。

与执纪审查结合。把执纪审查作为当前第一位的任务,确保减存量、压增量,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六大”纪律行为。建立健全问题查处长效机制,规范线索受理核查工作流程,建立查办腐败案件向同级纪委和上级法院监察部门报告制度。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决落实“一案三查”制度,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与整治“四风”结合。深入查找全州法院系统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立好规矩、严肃纪律,营造严格执行政治纪律、自觉遵循政治规矩的良好政治氛围。继续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持之以恒抓出习惯、抓出成效,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凡是重大节假日前后,均由带班领导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

与司法体制改革结合。着力健全对法院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深入研究人财物省级统管给法院行政管理体制带来的权力结构变化,督促两级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法院“一把手”自觉遵守党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推动综合运用司法巡查、派员参加下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责令下级法院主要负责人到上级法院检讨责任、约谈下级法院主要负责人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协管监督力度。

与队伍建设结合。加强纪检监察自身队伍建设,树立监督权威,提高监督能力,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下功夫。全州两级法院党组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要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全州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为全州法院审判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要更加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要紧密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赋予自身的职责任务,研究探索两级法院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定位和工作方式,进一步明晰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法院其他内设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划分,把不该管的工作切实交还主责部门,把更多精力和更多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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