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文化 > 镜头·手记

【纪检人•手记】一顿饭钱中的“廉洁风”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7-16 08:43

“亲家,钱就不用交了,这顿饭就算我私人请你们的。”坝心乡的武装部长挡住民政局救灾科长递过来的伙食费。

“这可不行,吃饭交钱,天经地义。”救灾科长执意要交。

“我俩是亲家,请你们吃顿饭不算违规吧?”武装部长坚持不收。

“今天我们是以检查组的身份来的,我们只有工作关系,没有亲家关系。”救灾科长坚持要给。

武装部长执拗不过,只好收下了伙食费。

这次民政局和纪检组组成检查小组,对14个乡镇、3个街道的救灾资金物资、危房改造、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下乡总得吃饭,如果在乡镇食堂吃饭就按规定标准交纳伙食费。有时“落地响”(工作人员自行解决,实行AA制,平摊伙食费)。我们在坝心乡检查的时候,因为危房改造点有些偏远,错过了乡政府的吃饭时间。于是,武装部长便以“亲家”的名义,私人安排大家吃饭。

“这饭我们不能吃,吃了会犯错误。”这是划在我们检查组每一位工作人员心中的一道“红线”,也是我们检查组每一位工作人员不可逾越的“鸿沟”。

以前,有的机关工作人员下乡只管把饭吃,不问去交钱;有的交钱了,但在互相推让也就“免单”了;有的不愿在乡镇食堂吃,要到外面饭店吃;有的伙食差了不吃,专挑有特色的东西吃;有的在城里不方便吃,就转移到基层吃。让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公务接待各类检查组、调研组、考察组(或以检查、调研、考察为名到基层游玩、吃喝的)而压弯了腰,不堪重负、苦不堪言。

针对种种情形,文山州紧急叫停。为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减轻基层负担。出台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开展调研、考察、检查等公务活动,由接待单位安排用餐的,应向接待单位按规定标准交纳伙食费。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问题的大环境中,“廉洁风”压倒了“吃喝风”,基层“喘气”顺畅了,也不再为“走形变异”的公务接待愁眉不展了。

“现在下乡没有不交纳伙食费的,交钱吃饭才觉得心里更踏实。”救灾科长道出了我们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心声。(市纪委驻市广体旅局纪检组  王铭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