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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17万元集体资金有了“归宿”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12-03 11:31

广南县县委第四巡察组刚进驻到五珠乡政府开展工作,就接到了如下反映:“广南县五珠乡五珠村委会大扭克村小组有10多万元集体资金由个人保管,乡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去做思想工作,让五珠村委会大扭克村小组将集体资金存入乡财政所村级会计服务中心,但群众意见比较大,不听从安排。”

“请放心,这是我们对村巡察的重点内容之一,我们一定会深入了解,尽快把问题解决好。”张组长回答道。

第四巡察组在五珠乡五珠村党委组织召开了巡察动员会,强调对村巡察的重点任务、方式方法等。动员会后,巡察组便组织村小组干部、部分群众代表、农村党员参加座谈会,再次强调村务、党务、财务公开事项,“三资”管理、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等方面的问题,要求各村小组如实反映各村存在的问题,但五珠村委会大扭克村小组2名参会干部均未提及该组集体资金由个人保管的情况。

座谈会结束后,巡察组单独约见五珠村委会大扭克村小组干部,向其了解是否存在村集体资金由个人保管的情况,并强调相关纪律和问题的严重性。村小组长王某惊讶答到:“张组长,刚才听了你的讲话,我才认识到村集体资金由个人保管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我们小组确实存在集体资金由个人保管的情况,现在还剩10多万元存在村民王某账户上,我们回去后,尽快召开群众会讨论,向群众讲清楚,争取在2至3天将剩余资金存入乡财政所账户”。

广南县委第四巡察组将此问题交由乡纪委作调查核实。了解到2013年9月五珠村委会大扭克小组与某公司签订了荒山开发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30年,承包费40.5万元。从2015年7月起,村小组将承包费存入该组村民王某账户,银行卡由该组村民卢某保管,取款密码由该组会计卢某保管,现已支出20多万元,主要用于该组饮水工程、道路硬化、老人厅等项目建设,未发现村小组干部私分集体资金问题。

“张组长,今天我们已经将剩余17万元村集体资金转入乡财政所账户了,这是我们的现金进账单。”一个星期后,五珠村委会大扭克村小组长王某走进巡察组办公室说道,“感谢巡察组了,在你们的提醒下,我和群众都认识到个人保管集体资金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昨天乡纪委和财政所的同志已将我们的账务查清楚了,幸好账务没有出现什么差错,我又是村党支部书记,否则对不起群众呀。”

接过进账单,显示172195.54元,张组长会心一笑,并叮嘱其尽快将资金使用情况向群众公开公示。

“对村巡察任重道远,我们必须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在巡察中听民声、访民情、维民利、解民忧、办民事,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基层‘微腐败’要伸长脖子、瞪大眼睛,让违规违纪问题无处藏身,让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该县第四巡察组组长表示。

“巡察组进驻我们乡开展工作,是来帮助我们查找问题、推进问题解决的,我们会全力支持配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们一定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进全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五珠乡党委书记表态时说道。(张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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