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及时提醒,让我们认识到工会会员福利‘返点’使用存在的问题,我们已经进行了自查自纠,一定认真整改。”日前,文山州纪委监委驻州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对该局主要领导就工会返点问题进行约谈时,该领导感激地说道。
事情还得从“五一”节前的一次纪律作风检查说起,该州纪委监委第八监督单元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方案对相关单位开展节点的交叉检查。
“你们工会节日的福利正常发放吗?是多少钱?”
“按时发放的,都是300元。”
“每一个节日都是300元吗?”
“是的。”
......
“组长,我们单位发给我们的工会节日提货单都是300多一点,这多出的‘一点’之前我还特意和财会人员咨询过,那是因为大宗商品采购,商家给予的‘返点’,是商家为了吸引顾客购买产品给予优惠的促销行为,这个‘返点’也应该返给工会会员。”检查人员小马向工作组组长报告了自己的疑问。
捕捉到了该单位工会财务可能存在“小漏洞”,检查组立即找来了该单位财务科负责人了解情况。
“请问你们单位工会购买职工节日福利时商家给予‘返点’吗?”
“有的。”
“‘返点’是否返到工会会员的提货单里面?”
“没有,我们是单独设一张卡存放‘返点’资金。”
“钱怎么支配使用呢?”
“主要用于对挂钩村委会、挂钩村学校的慰问……”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卡里还有余额吗?”
“从2019年9月中秋节开始,卡中还剩10000多元钱……”
第八监督单元将检查发现的问题报该州纪委监委同意后,交由州纪委监委驻州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督促整改。
“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采购节日工会慰问品时,对商家给予的‘返点’不能存入单独设立的账户,这样容易造成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这笔钱的风险。‘返点’资金要存入工会账户或返还给工会会员。”该州纪委监委驻州水务局纪检监察组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督促该单位进行整改。
“工会购买职工福利产生的商家‘返点’应作为工会收入入账,或将‘返点’额直接分配给职工会员,否则这个‘小漏洞’就会演变成违纪‘大问题’,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学习财经法规,合理规范使用工会会费。”该行为虽未构成违纪,但违反了相关财经纪律,纪检监察组对该局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文山州纪委监委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马正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