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问题
一是法纪意识弱化。新进村(社区)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参差不齐,文化水平偏低,集中培训较少;平时不注重学习,接受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相对较少,存在“隔墙扔砖头” 侥幸心理,法纪意识淡薄。
二是财务管理混乱。虽已执行“村财乡(镇)管”,但部分社区仍存在“谁管钱、谁腐败”和财务人员“监守自盗”的突出现象;未能坚持按月报账,只注重审核票据是否正规,没有或者很少对收支合规化内容进行审核,致使埋下问题隐患。
三是有效监督缺乏。支书、主任手中掌握着人、财、物的管理和分配等有“含金量”的权力,村(社区)务监督委员监督方式方法简单,效果难以凑效。乡(镇)又怕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处理态度不够坚决。
四是公开力度不够。“三务”公开存在着“少公开”、“假公开”和不愿、不全公开,甚至公开在院内的现象,还存在着公开的内容不完整、不真实的问题,造成群众监督难。
二、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要充分依托现有宣传阵地,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以儆效尤;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警示谈话,提高村(社区)干部法纪意识。
二是强化财务管理。完善村财乡(镇)管制度;探索村(社区)干部离任审计,配套完善的责任追究办法,特别是突出乡镇监管的主体责任;强化督查问责,采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现场审计等各种方式;强化对“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公开工作,坚决推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建设、低保评审、各类惠农补贴发放及村级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强化监督惩治。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实行领导主体责任;及时发现问题苗头,经常进行提醒警示;坚决查处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和原因,形成强有力的威慑,提高基层干部按章办事、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张荣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