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要闻 > 文山要闻

文山: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20-07-31 08:38

近年来,文山州始终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整个巡察工作的关键一步和核心一环,积极探索“三单四制”,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张清单”明确整改任务

“问题清单”定任务。每轮巡察结束,巡察组采取“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的方式,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发现问题,明确和细化整改的目标任务;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清单,对整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季度派单”强监督。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巡察反馈时向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同步抄送巡察反馈意见,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派单内容;分管领导参加所分管部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指导被巡察党组织抓实整改。

“整改清单”重实效。集中整改期满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标整改任务,逐条梳理整改完成情况,形成“整改清单”。州纪委监委牵头,州委巡察组、州委组织部配合,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逐一对照整改清单开展检查验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形成整改台账资料,由州委巡察办和被巡察单位分别存档。

“四项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中共文山州委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试行)》,对整改准备、监督落实、检查验收、公开公示、后续整改、纪律与责任等环节进行规范,完善整改工作制度机制,确保整改监督工作落实到位。

压实整改责任制度。将落实巡察整改情况作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倒序排名靠前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由州委领导进行集体约谈,班子成员倒序排名第一的,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实州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州委组织部日常整改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组每月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纠偏,切实形成巡察整改监督合力。

探索中期督查制度。巡察整改期间,由州委巡察办牵头,州委巡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及监督检查室、州委组织部派员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日常整改监督责任情况,并对整改销号、问题线索办理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严格检查验收制度。集中整改期满后,州委巡察办、州委巡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及监督检查室、州委组织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开展巡察整改满意度测评、查阅台账、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开展检查验收。

推进后续整改制度。巡察整改检查验收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将巡察整改情况录入巡察整改系统,形成巡察成果运用管理台账;巡察整改检查验收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每半年向州委巡察办报送1次后续整改情况,跟踪整改时间为1年;州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负责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清零见底。

据悉,今年以来,九届州委第九轮巡察向7个被巡察单位发出整改“问题清单”7份,涉及3个方面整改问题206条;向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派出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清单16人次17条;对倒序排名靠前的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约谈,涉及班子成员11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形成整改清单7份,研究制定整改措施525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44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7次,开展知识宣讲和政策培训33次,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议和专题会议64次,开展脱贫攻坚和县(市)基层调研41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61次,组织各类专题学习39次,制定完善各类制度213个。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199个,整改完成率为96.6%。(董世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