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错误有反面榜样。”12月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1990年出生的贵州省毕节市织金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原出纳王红梅贪污挪用公款的案例。王红梅口中的“反面榜样”,是该区财政局原局长谭建珐。谭建珐在担任局长期间,曾私自或伙同他人以虚列支出、收款不入账等手段骗取、侵吞公款,数额较大。对于上级领导的“言传身教”,王红梅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有样学样,渐渐走上了违纪违法的歧路。2018年10月,王红梅因贪污、挪用公款15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1月,谭建珐因涉嫌受贿、贪污、玩忽职守罪,被织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有的人在反思错误时,往往不是从自身找主观原因,而是从客观方面为自己找各种理由和借口。王红梅说自己犯错误是因为反面榜样所致,这样的反思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上面偏出一尺,下面偏出一丈”,又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不可否认和忽视,客观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很大的。但是,事物都是从内因引起的,内因往往起主要作用,外因只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王红梅爱慕虚荣,贪图钱财,攀比享受,“三观”扭曲,迷失自我,这才是她跌入犯罪深渊的内因,正所谓“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何人,无论是学好,还是变坏,都不是一朝一夕的,都有一个长期的慢慢养成的过程。前文提及的这位90后年轻“巨贪”王红梅,也是从第一次伪造虚假银行对账单而“轻而易举”挪用第一笔公款用于自己不正确的赚钱目的而开始的。作为公职人员,做任何事情,我们要三思而行,什么事能做,什么事做不得,不能糊里糊涂,特别是对公家的东西更不可心存侥幸,要管住自己的贪欲,牢牢记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的训诫。
贪占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贪得一切必将失去一切。一念贪私,万劫不复。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在纷繁复杂的社会面前,我们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敬畏法纪,“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千万不能干“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的糊涂事,真正管控得住自己,正确把握好人生航向,确保人生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