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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利用电子商务违规“隐身”送礼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12-30 04:33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不断下发有关加强廉洁过节的工作通知,笔者发现这类通知中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劵)、电子礼品卡。而早在2014年中纪委已发现有利用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等隐蔽的送礼手段,并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查处范围。


随着科技的进步,违规发放购物卡等行为已慢慢被赠送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电子手段取代,使用电子商务送礼更加低调、隐蔽,也可逃避监督,八项规定出台及反“四风”行动开始以后,请客送礼的风险越来越大,而用电子礼品卡送礼相对安全,这些礼品可快递到家门口,既安全隐蔽,又投其所好。送礼者和收礼者同时披上了隐形外套出没在网络之中,和纪委监察玩起了“躲猫猫”游戏。


对于这些“隐蔽”的送礼方式,纪委需警惕起来,严防新型送礼方式钻了监督检查的空子。加强节前廉洁教育,及时发现新型违规送礼等手段,为党员干部提前敲起警钟;创新监督手段,在各级网站开设举报平台和曝光专栏,利用网络发展的“顺风车”,引导群众借助网络、微博、微信等新技术平台进行举报;加大问责力度,一旦发现有利用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等隐蔽送礼行为要及时通报、严肃查处,点名道姓批评,必要时还要进行约谈,保持压力常在、层层传递。同时,纪委要密切联合审计、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单位内利用电子网络违规使用公款派发福利、请吃等行为的查处,加大单位账目核实与发票查验,对于办公用品、培训费等发票年底大量增加的现象,要仔细审查,一旦发现虚开发票的情况,予以严厉处罚。(张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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